老話說:「父母在,不遠遊」。大概的意思就是,父母活著的時,子女不遠遊外地。一方面,父母會擔心牽掛,另一方,父母漸漸年老,子女理應在身邊照顧。
但事實上,大多數父母都不忍心子女為了自己,而影響他們的事業和家庭,我們身邊有不少獨居老人,基本上就是這樣的情況。
55歲的李阿姨,就是一個獨居老人,她有一個兒子,在外地大城市工作,一年到頭鮮少回來。李阿姨不是不失落,但沒有辦法,當地的事業發展前景好,李阿姨不想因為自己,而讓兒子一輩子碌碌無為。
後來兒子結婚成家,定居在了那座城市,回來看李阿姨的次數更少了。以下是李阿姨的自述。
因為所謂的家庭壓力,兒子在結婚後不久,連每月給我的5千元的生活費也沒了。平時頭痛腦熱,即使我告訴兒子,也不會得到關心,更談不上給我一點錢讓我去看病了。都說養兒防老,我漸漸意識到,我別想指望我兒子,以後他不找我要錢,不惦記我的錢,就算不錯了,我只能靠自己。
但我也清楚,我沒辦法靠自己。我雖然有退休金,但一個月才1萬,日常開銷倒是夠用了,但以後上了年紀,生場大病什麼的,肯定遠遠不夠。我想來想去,決定再婚找個老伴。我老公去世20年,原本沒想過再找,現在看來不找不行了。還是要找個知冷知熱,有一定經濟基礎的老伴,這樣晚年才有依靠。
有了想法,身邊自然有人介紹相親對象,老李就是這個時候出現在我的生活中。老李66歲了,比我大11歲,可能是因為會保養,所以外貌上看不出來。而且老李身體健朗,精神氣十足,我也就不在意年齡了。當然了,他的經濟條件,也讓我很滿意。老李退休金每月4萬,村裡有一套小別墅,雖然是宅基地,但也很不錯。
主要是都市裡還有一套價值千萬的套房,每月租出去,租金也有個1萬5。而且老李的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不僅不需要他幫忙,反而自己的事業都不錯,兩個兒子每月還各自給老李1萬5的生活費。這麼一來,老李每月的零用錢就有3萬,更別提他還有大筆的積蓄。老李的經濟條件,讓我很滿意。
於是我就答應了老李的追求,相處過程中,他挺大方的,幾乎沒讓我承擔什麼費用。而且很難得,我們聊得來,聊天的時候從來不會冷場。我對老李越來越滿意了,我雖然想找一個經濟條件好一點的老伴,但到底來還是希望對方和自己有共同話題,這樣以後的生活,才會溫馨幸福。我和老李這個年齡,想要再婚,自然不可能和年輕人一樣,先談幾年戀愛。
差不多都是相處一段時間,合適就在一起,不合適就分開。所以兩個月之後,我答應了老李的求婚。本來想著搭夥過日子,不必登記了,但老李說要有儀式感。所以最後我們還是登記,辦了一個簡單的婚禮。我當時覺得很幸福,認為老李把我放在了心上,畢竟他的經濟條件好,登記可是對我有好處。
我自然沒有想到,老李才不像我這般單純,他在登記前,就立下了遺囑。我後來才知道,婚前的大方和甜蜜承諾,都是誘餌。婚後,我搬去了老李的小別墅,本以為能過上愜意的生活,結果很快發現,我成了保姆。原先老李請了一個阿姨,每月2萬多,燒菜洗衣服這些事情。這筆錢,是兩個兒子和女兒一起承擔的。
還有一個鐘點工,每周過來打掃一下家裡,也是兒子和女兒給的錢。這些我之前知道,但我搬過來之後,阿姨不來了,鐘點工也不來了。老李說不想讓別人影響我們的兩人世界,而且他會幫著我一起承擔家務活。我有點無奈,但一開始也沒想到老李會婚前婚後兩個樣子,所以就沒多說。
其實燒菜做飯,做家務整理房間這些,我也是做了幾十年,問題不大。關鍵是別墅太多房間了,老李又好像忽然眼裡見不得灰塵,我每天一大早就醒來,就在燒菜做飯,和打掃房間中度過。而且我每次讓老李幫忙,他都是各種藉口,我是身心俱疲。面對我的抱怨,老李還覺得我矯情,說人啊有捨才有得。
他的意思是有付出才有回報,我現在住著大房子,不愁吃穿,做點家事,怎麼還有抱怨?我氣笑了,但想著以後的依靠,我又忍住了,不過後來發生的事情,讓我徹底忍不下去了。老李的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住的不是很遠,所以經常會帶著孩子過來。大人小孩加起來,都有12個人了,光成年人就有5個,但好像只有我長了手。
我從買菜、洗菜、到燒飯做菜,然後大家吃好喝好之後,還要收拾碗筷。等大人孩子都離開了,我還要收拾被孩子搞亂的房間。太累人,每一次,我都能腰酸背痛好幾天。但等我剛好一點,老李又開始招呼兒子和女兒帶著孩子回家吃飯。我和老李說,我不是不願燒菜做飯,但我們不要每次都在家裡吃,難道去外面吃,就不熱鬧了?就不是一家人了?
但老李不置可否,還說每次孩子們回來,他都給我好幾千元的錢去買菜買肉,難道剩下來的還抵不了我的辛苦?再說了,老李說我也吃了以往都吃不起的菜,差不多就可以了,不能看著碗裡的,想著鍋裡的,啥都想要。我氣壞了,每次給我的錢,基本上都花光了,我在記帳本上都寫著明細,老李這是在故意嘲諷我。
正當我開始猶豫,自己是不是做錯了決定,無意間聽到老李兒子和老李的對話,讓我徹底寒心,決定離婚。這次老李兩個兒子是因為村裡的事情回來,所以沒帶孩子。我就沒多買菜,然後比以往到家的時間要早很多。老李估計沒想到我會這麼快回來,所以在樓上客廳和兒子說話,一點都沒壓低聲音。
我進門之後,還沒等我上去,就聽到老李和兒子笑著說:「我早就寫好遺囑了,錢和房子都歸你們兩兄弟。以後這個女人要是能照顧我順心順意,那我走了之後,你們意思一下,給她幾萬元就行。她比我年輕十幾歲,估計有啥大毛病需要花錢的時候,我都沒了。要是過兩年就生大病,那我就和她離婚。」
老李沾沾自喜,覺得自己真聰明,兩個兒子也是笑著附和,說:「那就好,我們啥也不怕,就怕老爸昏了頭,把錢和房子,都給了外人,被外人佔便宜。」我當時就暈倒了,醒來發現自己在醫院。老李倒是陪著我,不過一個勁數落我浪費他的錢。更是對氣壞我的言語沒有什麼愧疚之心。
我知道自己沒有什麼資格說老李什麼,我確實是衝著老李的經濟條件。但我也是想和老李好好過日子,而不僅僅是想要他的錢。這半年以來,難道我的付出不多嗎?我提出了離婚,老李同意了,可能是怕我在外頭說他,或者是良心發現,他拿出25萬給我,我笑了一笑沒有要。
我要是拿了這筆錢,算什麼?就讓我保留骨子裡僅剩的一點自尊吧。原本以為和66歲有錢男人再婚,晚年就有了依靠,結果半年我就離婚了。我算是明白了,這做人啊,還是要靠自己,不能把希望寄托在旁人身上。親生兒子都指望不上,我怎麼能指望半路夫妻呢?我應該趁著身體還硬朗,去做保姆或者別的工作賺錢存錢。
只要我自己立起來了,手裡頭有錢了,以後一定能給自己一個好的晚年生活。你們說,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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