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在計程車平台預訂送機服務,司機遲到8分鐘導致女子錯過登機時間,她向平台提出全額賠付2400元(台幣約一萬元)改簽費,引發熱議。
吳女士原計劃乘坐6點40分的航班前往外地出差。她預約了5點40分的計程車,司機因為不熟悉路線,在5點48分才接到乘客,最終在5點56分抵達,登機手續已在5點55分截止辦理。吳女士錯過了這趟航班,不得不花費2400元(台幣約一萬元)改簽。
吳女士表示,由於她常年出差積累了豐富經驗,家也離機場比較近,因此計劃在5點40分出發,5點50分抵達機場,預留5分鐘的時間來辦理登機手續。如果司機準時出發,時間是足夠的。她認為,這次誤機的主要原因就是司機違約,損失理應由平台和司機共同承擔。
平台在接到投訴後,退還了車費並補償100元(台幣約450元),但不支持乘客全額賠付損失的要求。經過協調,雙方仍未能達成一致。
長寧區消保委認為,司機遲到造成乘客誤機,司機應承擔違約責任。而平台作為計程車信息服務提供者,由司機承擔賠償,平台可給予一定補償。但是,乘客也存在著預留時間不足的問題。國內航班雖然是提前45分鐘截止辦理登機手續,但是一般建議提前90分鐘到機場,一些航班集中的大型機場更需要預留120分鐘。僅預留5分鐘辦理登機,無疑是「極限趕飛機」。
根據《民法典》584條規定,違約損失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司機在接單時,對時間緊的情況並不知情,吳女士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網友吵翻:司機到底有沒有責任?
對於這件事,網友意見不一。不少網友認為:自己沒安排好時間不能怨司機。也有人覺得,計程車提前預約還遲到,還是服務意識沒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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