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對於結婚的要求越來越越高,男方要有車有房,還要一筆不菲的聘禮,婚禮過程中改口費下車費層出不窮。沒有點真金白銀還真不敢結婚,不僅年輕女人要求高,連老年女人也不能免俗。
一位60歲的退休阿姨自述:「我每個月退休金8000塊錢(約3.5萬新台幣),如果想娶我的男人,必須要滿足這4個要求,缺一不嫁。」
郭阿姨/60歲
我今年60歲退休五年,丈夫早在十多年前就去世了,我有一個兒子。年輕的時候為兒子付出了一切,幸運的是,我有一份好工作。所以我的退休金特別高。但是我退休後一直一個人孤單的生活,習慣了身邊人來人往的日子,突然閑下來真有點不適應,所以就萌生了找個老伴的想法。
但是,對於老伴我有四點要求。
第一,希望未來的老伴不能超過60歲,身體健康,可以洗衣做飯。
我認為老年人找老伴要有要求,不能隨便找人結婚,一定要找適合自己的人。
所以我希望我的另一半不要比我大,也就是不能超過60歲,我喜歡比我年齡小的。年齡大身體不好的概率更大一些,到時候他生病要我照顧,我是不願意的,所以我不能找一個比我大的男人。而且我找老伴是想一起安享晚年,好好享受生活,好好被愛,被他照顧。
我也希望男人的身體不要出毛病,身體好才能照顧好我,帶我遊山玩水,讓我安心安享晚年,還要會做飯,菜也要好吃,這樣我就不用每天吃外賣了。
第二,未來的老伴退休金要多,至少比我多,並且給我花錢不能吝嗇。
我每月有8000元退休金(約3.5萬新台幣),老伴絕不能比我低,我也是要面子的,不能丟這個人。而且再婚後要捨得為我花錢,不能對我太吝嗇。
但是我只能用他的錢,他不能花我的錢,因為我的錢我想一個人存起來。不給任何人,他沒有資格花我的錢。
畢竟我是女人,男人要讓女人,所以一切都是女士優先,我也希望另一半以前有自己的職位,有管理經驗最好職位比我高,這樣一方面是退休金比我高,另一方面可以和我在一起有共同話題。
第三,要有自己的套房,不能和孩子住在一起。
我名下有三個房子,一個是自己住的,兩個是租的,所以和我結婚的一大前提是,對方必須有自己單獨所有的房子。我不要求有很多房產,只要有屬於他自己的就行。要不然我和他結婚了,沒有像樣的房子可不行。
另外,不能和孩子一起生活。我不喜歡和年輕人住在一起。年輕人和老人的想法不同,住在一起一定會矛盾不斷。如果未來的老伴堅持和孩子住在一起,我不能接受和他結婚。除非他搬出去,否則每天都要做別人的免費保姆,被別人討厭的感覺真不好。
第四,必須要領結婚證,必須有婚前財產協議,婚後財產由我自由支配。
很大一部分老人對於黃昏戀持反對態度,因為這是兩個家庭的結合,他們害怕以後會有財產糾紛。但是我認為不領證的婚姻是不現實的,沒有結婚證以後的生活就沒有保障,就拿生病來說,對方沒有義務照顧自己,所以我認為領結婚證才是有保障的。
但是,在獲得證明之前,必須簽署婚前協議,防止對方子女爭奪財產。結婚後的所有收入都要交給我。讓我成為這個家的女主人。原來女人是善於管理財務的,男人花錢大手大腳,女人更能合理分配,所以我希望男人能做到這一點。
我的要求只有這四個,希望我的未來老伴能滿足,還能拿著八個轎子帶我回家。
網友看後紛紛留言「自私的女人」、「自己過吧,別連累他人」、「沒人敢娶你」、「到底是嫁老公還是嫁保姆?」…..
雖然她說的條條有理,但我估計沒有幾個男人能夠符合他說的4個要求,因為她太苛刻,太自私,一段婚姻本來就是要兩個人共同經營,如果不能夠同一條心,那麼是不會幸福長久的。
所以女人不能太自以為是,一定要懂得適而可止,差不多就行了,太過分只會讓別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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