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大剛,和前妻離婚已經有兩年的時間了,我們分開,是前妻先提出來的,其實,我對前妻本來就感情不深,我們當年結婚都是我媽的意思,前妻是我媽一個親戚介紹給我的,我沒有多大的感覺,但我媽卻很滿意,本來我是不想和前妻在一起的,但那段時間我媽得了一場大病,醫院都下了好幾次病危通知書了,是前妻一直在照顧我媽,後來我媽慢慢好轉了,也許是因為感激,我最終還是和前妻結婚了。
婚後,前妻確實是個賢惠的妻子,把家裡打理的井井有條,對我爸媽也是很孝順,慢慢地,我就認命了,覺得和這麼一個女人在一起生活,也還不錯,所以我就踏踏實實和她在一起生活了。不久後,我媽的病又複發了,好在沒有生命危險,只是癱瘓在床,需要人照顧,平時我上班忙,前妻就扛起了這個責任。
可沒想到,結婚4年多,前妻卻要和我離婚,她說自己能感覺得到我並不愛她,她並不快樂,看著她堅決的態度,我答應了,就這樣我們離婚了。打那以後,我們就沒有再聯繫過,有時候她會過來看看我媽,我也會找借口出去,因為我實在是不知道怎麼面對她,沒有愛情也有親情,而且這麼長時間,她為這個家也付出了很多,離婚後,見面反而尷尬了。
就這樣,一晃兩年過去了,我又要結婚了,對方叫小雪,也是通過相親認識的,但我很喜歡,她完全就是我心裡的理想型,除了一點,她對我癱瘓在床的母親有點介意,但也不過分,我們都不小了,對彼此感覺還不錯,所以談了大半年之後,我們就談婚論嫁,準備結婚了。結婚的時候,我並沒有通知前妻,但是前妻還是不請自來了,打了個招呼後,我就去忙別的了。
中途,我想去洗手間,出門卻看見了前妻和一個服務員在說話:「我前婆婆雖然人癱了,但腦子清楚,心裡也明白,我之前去看她的時候,她就說未來的這個媳婦背著大剛逼她住養老院,前婆婆為了兒子就答應了, 我今天來,本來是想來鬧一鬧的,大剛有了老婆就忘了媽,都不知道自己老婆怎麼對他媽的,但看著大剛高興,我想想就算了,哪怕以後我把前婆婆接過來我親自照顧,給她當了這麼久媳婦,雖然和她兒子離婚了,但老人家對我好啊!」
聽到前妻的話我都愣了,又聽到服務員說:「小梅,我們是老同學,認識這麼久了,我勸你再想想,畢竟你已經和他們家沒關係了,你說這大剛,你這麼好的女人,他都不知道珍惜!」後來她們又說了什麼我沒聽進去,我走進婚禮現場,看著小雪那虛偽的笑容,我很生氣,當場就砸了婚禮,宣布取消婚禮。我確實很愛小雪,但我更在意我媽,小雪瞞著我私底下做這種事,我媽有兒子,我是不會讓母親去住養老院的!
後來小雪找我認錯了,但我還是決定結束這段感情,既然小雪無法接受我有一個癱瘓的母親,以後即便結婚了,也會產生問題的,長痛不如短痛!經過這件事,我也明白了,結婚並不是兩個人的事,和對方的結合,就是要接受對方的一切,這點做不到的話,這段婚姻也不會長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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