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洗1元發票買4600個購物袋!網友高調炫耀「爽中30張」 財政部回應了

近日網路上有名男子在2個月內跑遍各大家樂福購買1元購物袋,每天跑不同家買10個,刷載具,一共買下4600個就為「洗發票」,且9、10月發票中30張,總共中了8400元。

高雄凌姓男子在臉書社團「我愛刮刮樂-刮卡做公益」高調PO文,「我這期9、10月發票中30張,連一張1000都沒有,運氣真的很差耶!在超商消費那麼多發票都沒辦法中一張1000」。但計算換算下來,他的獎金總共8400元。

爆料網友表示男子私下常分享洗發票方式,大部分是買1元塑膠袋或是超商的2元白包,每天只要有空就會騎著腳踏車去超商、家樂福消費,有次更中了44張發票,因此被高雄南區國稅局盯上且傳喚多次,要求繳回不正常消費發票獎金,但因未繳回也沒事,男子就繼續洗,女網友也指出,該男每期中獎獎金都拿來玩台彩賓果但全「輸光了。」至於何時開始有洗發票行為,她則說應該是有電子發票開始。

也有網友精算,「2個月4600張,每張發票假設費時1分鐘(還要加上跑店,消費10個塑膠袋,而且一間店到另一間應該不只10分鐘),共耗時4600分鐘,總得獎金額8400-成本4600=3800元,3800元/4600分=0.82元/分,時薪約等於0.82*60=49.5元,個人覺得就算知道這門路,我也不會去幹,個人覺得幹這事的比較像傻子!」

對於消費者「洗發票」以提高中獎機率,財政部官員表示,根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只要消費者有消費事實,營業人就應如實開立發票,除非是買1顆10元的茶葉蛋,卻要店家開立10張1元的發票,這才能證明消費者有詐欺意圖,否則對於這種行為,目前確實無法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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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中4000!女友要求「不給我就告」更怒提分手,男友吐實情…網傻眼:放生才是對的!

情侶交往難免偶而會有爭執,但最怕價值觀不同,就很容易導致感情危機。

一名男網友表示,日前他和女友因為一張「發票」吵架,甚至差點鬧到警察局,最後女方更是直接提出分手。
這段超奇葩故事曝光後,掀起網友們的熱議。

(圖/Dcard)
男網友發文表示,他在對發票時,發現自己中了一張4000元的發票,而那張發票是他騎車去買晚餐給女友所拿到的消費發票。

(網路示意圖)

他表明那次買晚餐他沒有跟女友收錢,結果女友得知他中獎後,堅持要拿那張發票,「那是我吃的,所以發票是我的」,更表示不給她發票,就要告他「侵占」。

在兩人爭執的過程,還差點鬧到警察局…

(網路示意圖)

他透漏女友對他說,「不喜歡你這種自私貪心又喜歡侵占別人東西的人」,所以兩人因此分手了。

女友還理直氣壯狠批他說「平常自己都有請客你,所以要定義在誰吃的算誰的」,讓他聽完以後,不僅慶幸自己「好險放生了,這種思維真是厲害」。

貼文一出之後,隨即引起熱議,網友紛紛表示
「瘋女人」
「下一個會更好」
「4000塊可以看清一個人的本質,很划得來啊」
「好險分手,不然日子難過」
「她對自己的價值就是4000元而已」

不過也有網友提出不同的看法,認為無論是原PO還是女方2人都有問題

「為什麼不把這筆錢拿去一起吃個飯或是出去玩啊,不用想怎麼分又可以增進感情之類的,原po會願意買晚餐應該也願意多做一些事吧,不過兩個人交往為了4000塊吵翻感覺真的很難走下去」
「分手絕對不只是為了4000元,今天哪怕是400或是40000,裡面一定包含她對你這個事件處理方式的怨懟和失望,4000不多不少,但也夠看清一個人,兩邊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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