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自己的朋友要離婚,找你當證人,你內心一定無比的尷尬,重點,你還是她們結婚時的伴娘……
網友在臉書社團上發文:
表示自己昨天渡過最尷尬也最悲慘的一個晚上,因為朋友找自己去當證人,離婚的證人,而自己同時也是她們結婚時的伴娘……
–以下原文–
我昨天,渡過最尷尬的一晚。

我朋友女生,結婚6年,有個寶寶,結婚時,我是她的伴娘。
(圖/網友提供)
昨天下午,他們夫妻兩call我,說有重要事要我幫忙!?
其實當下就心覺不妙,女方邊說邊哽咽,更讓我直覺告訴自己這攤不能接(?)
但,基於人道立場(咦),我還是答應他們的邀約…
來接我的是女方,紅腫的雙眼一看就是哭了很久很久。
一上車我就問她怎麼了,眼睛是被打到嗎?
結果她整個崩潰大哭,說她老公要跟她離婚!

(網路示意圖)

wtf………我腦海中直覺跳出:所以現在要我當離婚證人嗎!!
然後,我朋友就直接哭倒在方向盤上!所以我在路邊等她哭完了,我們才上路。
當然,一路上她沒有少跟我說什麼老公的不是,只是,她老公我也認識,覺得應該就不能只聽單方面,所以我也就應著應著,想說等到了她家再說。
只能說一路上我都盡量不要刺激她,所以平安到她家後,才是硬仗的開始。

簡單來說,這次起火點:
1)女方跟男方都雙薪,但女方的錢沒有用在家用,家用等所有支出都是男方負擔
2)男方是做保險經理人,嘴吧當然很利害,所以,就偶爾….好啦!常常虧咩~
3)女方因為不想要再有孩子,已經有三年不讓男方碰她了…..

(網路示意圖)

前兩點我不能說誰錯,但第三點也太扯!

因為他們是先有後婚,女方曾跟我們提到,她根本還沒準備好當媽媽,也還沒想要負擔為人母的責任,
但,孩子就這麼一次就有了,想都沒想到,也只能生下來,她說她真的沒那麼愛孩子。

倒是男方很愛孩子,基本上小孩都是男方在照顧的。
結果因為女方靠北男生都在網路上虧咩,還跟自己爸媽說,結果爸媽打電話來質問女婿,事情就一發不可收拾了。

男方非常火大,小孩都他在照顧,家務也都他在做,他每天下班都回家,家裡的一切開銷也是他在支付,女方呢?
自己賺的自己花,也沒在顧小孩,卻在其他親戚面前把自己講的好像多不愛家只會在外拈花惹草……
然後怎麼會有老婆三年多都不讓自己碰的,還分房睡…..

(網路示意圖)
在男方劈裡啪啦說出一大串後,我也尷尬了。
光一條「不履行夫妻義務」我就沒法選邊站了!
人總會有需求吧~你這要對方怎麼解決呀!就因為不想要有孩子不想再懷孕還沒準備好當媽….
(都6年了還沒準備好我也不知道要說啥)

至於家用和男方在外拈花惹草,這就不是我外人所能指責的了
互為因果,我想雙方應該比我這外人還清楚,我只能說,女方月薪約6萬,男方10萬
但如果真的家用都男方出,我也不懂為何女方還會每個月跟男方哭窮(這部分都是男方後來大爆炸說的)

然後,你問我當證人簽字了嗎?
女的一直搶走我的筆,男的不斷遞筆給我,接著我就被女方強拖出門,一路飆到陽明山上聽她狂哭三小時。
可我只穿細肩帶就被載出門,差點沒冷死在山上….
(圖/網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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