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事是一件很悲痛的事,穿孝、戴孝是對逝者的尊重,也是傳統的禮制。我國很早就有「遵禮成服」的說法,它不僅用於喪葬,同時也是界定親族關係遠近的標準。
一旦老人離世,其親族在穿孝、戴孝方面也都有著一定的講究,「五服」之說就是古代喪服的嚴格要求。它規定了何種關係應該屬哪一服,這一服應該穿什麼樣的喪服,外人見到,也能清楚地知道服喪者與死者之間關係的遠近親疏。
就現在而言,雖然喪服雖然簡化了不少,但從穿孝、戴孝方面也還是有一定的講究的。一般來說,孝子、孝媳、孝女是頭戴白扎巾,腳穿白鞋,全身白服,腰系麻繩,這也是人們常說的「披麻戴孝」。
女婿雖然是一身的白布大衫,腰中卻不用系麻繩,頭上也不用扎白頭巾,畢竟自古以來就有著「一個女婿半個兒」的說法。
堂兄弟姐妹在血緣關係上屬於另外一個分支,因此,多數是上身穿白,下身不穿。為了突顯出娘家人的地位,按要求,娘家人要穿一拖到地的白大衫表示哀悼。
除了這些,其餘的客人,在舉辦喪禮時,多是分發一塊一尺見方的白布,這就是喪葬習俗中穿孝、戴孝的基本禮儀。那麼,喪事結束後,服喪者的孝服是怎樣處理的呢?何時處理為好?
按照古代,孝子女可是要服孝三年的,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這種規矩也都有所變動,不過,三年內家裡不辦重大喜事,不貼紅春聯,也表示了對逝者的紀念和尊重。
就現在來說,喪事結束後,多數人認為,死者已入土,留著孝衣、孝布不吉利,也沒用,就隨手扔掉,其實,怎樣處理這服喪的孝衣、孝布,何時處理也是有講究的。
一般來說,參加葬禮的客人所戴之孝,在死者下葬後,就可摘掉,然後,裝入衣袋。回家做抹布或在回家的路上無人看到的地方扔進垃圾箱。
切忌不出墳場亂扔!按照老人的說法,這會讓死者看到,靈魂不安,從而招致災禍。其實,不在墳場亂丟也是對死者的尊重和對其後人的慰籍與尊重。
有直系血緣關係的人就不一樣了,在老人下葬後,只可除「披麻」,也就是腰中系的麻繩入坑隨棺埋葬,孝服卻不能脫。在傳統喪葬禮儀中有著「服三」之說,就是說,子女的孝服也只有過了三天,方可脫去。
雖然三天後脫去孝服,但也不能扔掉,也只有三年後,方可處理,或用做後人的常用之物或做它用。畢竟人死後的三周年也是一個大的祭日,還要穿孝服祭祀,因此,在處理孝衣孝布時要存放三年方可處理。
當然,一些近親,比如、死者的侄女,外甥等,也是需要保存一段時間才能處理的。畢竟三周年大祭之日才是脫孝的時候,更何況,在農村「百日祭」當中,這些近親也是要到場的。因此,這些近親也要擇時處理,最少要死者過了百日方可自行處理。
其實,喪事過程中的穿孝、戴孝都是為了紀念逝者的一種外在表示,孝衣孝布的本身也不存在吉不吉利。孝衣孝布的處理,說沒講究,也有講究,講究的是對逝者的尊重,和對逝者的後人著想。因此,在處理孝衣孝布時,要憑自己的心理,自己不存在心理陰影就行。不知大家遇到這種穿孝戴孝的情況,葬禮結束是如何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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