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偷薪假勤曝光 薪水大盜!捧鐵飯碗「做半年休半年」

南投縣稅務局蔣姓女稅務員享盡國家給予的權益和福利,長期請育嬰假,卻因疫苗、賺照顧防疫假的假日薪給,領好請滿後再繼續請育嬰假至今,4年來領走各式補助、薪資、津貼等至少105萬元,走漏洞反覆復職卻沒回來上班,讓同事直批「根本薪水小偷」。而職場上如小型社會,不乏偷薪水的人,各種假勤請好請滿,也讓認真工作的人萬般無奈。

根據《公務員請假規則》請假種類眾多,常見的有事假、病假、生理假、婚嫁、特休假等,其中不少假勤都是有給薪,1年之內有薪事假可請7天、有薪病假可請28天(連續兩日才需診斷證明),而只要任職滿14年以上,每年有30天特休假,全部有薪假加起來,一年總共可多請65天。

根據人事行政總處資料,公務人員2021年共有116天例假日,加上上述的65天有薪假,等於1年可放181天假,1年約有一半時間都在放假。這些假勤還不包含特殊原因的產假42天、產前假8天、流產假、喪假、公假等。

公務員考試競爭激烈。資料照片

不過,假請多了會影響考績,一名公務員透露,每年年底主管對打個人考績打分數,如果總分80分,人事單位會再依事假、病假的請假天數來扣分,但很多同事不在乎分數,或是自認沒有升遷機會,一定會想盡辦法把有薪假別請好請滿。

而對於考績分數,最大差別就是年底的考績獎金,若當年考績為甲等,考績獎金為全薪1個月,不在乎考績者,若沒有重大缺失、記過等,通常考績一定有乙等,等於也有0.5個月的考績獎金,但很多人根本不在意獎金多寡。

該名公務員也提到,有機可趁的還有喪假,親屬死亡可以請,若是父母等直系親屬,最多可以請到15天,需在親屬死後100天內請畢,雖然誰也不樂見親人過世,不少人會利用自己時間來辦理喪事,等喪事辦完後,明明親屬都已安葬,卻還是把繼續把喪假請完。(地方中心田兆緯/南投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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