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女婿,即使你有家財萬貫,也買不起我的女兒…在我心裡,她是無價之寶。她的一個微笑,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禮物!」
這是一位母親的最真實心聲,雖然女兒現在才三歲,但這位母親對女兒的愛,讓她迫不及待將現在的心情寫成一封信,給未來的女婿的信…
這位母親的女兒雖然才三歲,但總有一天,會有一個人帶著父母來提親,迎娶自己的寶貝女兒,「你要跟我談聘金嗎?我想你是付不起的。」仔細算算,如果單看金錢層面,光學英、日語的學費,一年就超過十萬,學十年就花掉一百多萬,此外還有學各種才藝的費用,加上一路到大學的學費,總共加起來絕對不少於三百萬,這還沒算上留學的費用、生活的開銷…光是有「收據」的費用,五百萬的聘禮可能都不夠!
更何況,女兒是每個父母的心頭肉,從小到大,每一個爭吵與和解,都讓彼此更加了解對方,親子也在更加緊密的相愛中不斷成長,而這份親子間的羈絆,是數億金錢也無法割捨的,所以這位母親強調,絕對不會把女兒「賣」了:「我的女兒不『賣』給你,也不『嫁』給你,她只是要跟你結婚,跟你一起共組一個家庭。」那難道就不用聘禮了嗎?還是要的。
仔細想一想,這位母親最後向女婿要一項聘金:「請準備好那份聘禮,你的心。」她希望女婿願意用善良、同理心與無限的愛對待她的女兒:「你會難過的事情,她也會難過。你會感到疲憊的事情,她也會感到疲憊。」
所以請用體貼自己的方式來體貼妻子,「所以,我也要你承諾,用對待一個人該有的態度對待她,不是把她當成佣人或奴僕。」因為婚約是彼此相守的諾言,而不是簽下的奴隸條約。
就算女兒以後結婚了,母女的關係也不會因為女兒出嫁而就此消散,母女之間的愛,也永遠不會消失,所以這位母親表示,就算夫妻倆以後獨自住在一個房子內,她也要和女兒像以前那樣親密互動,那樣相愛!
有女兒的人一定會心有戚戚焉,誰不希望自己從小捧在掌心的女兒,出嫁後仍被人疼惜呢?若是已婚男士看到這篇,別忘了自己的老婆,也是人家的寶貝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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